政策规定

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2019年第四批国家支持的(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作者:东中西示范区 点击次数:283 发布时间:2019-11-2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2019年第四批国家支持的(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农机鉴

[2019]1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国家支持的(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有25家企业生产的57种产品通过部级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22家企业生产的58种产品通过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

  经审核,同意9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更换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对13家企业生产的48种产品注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3)。对18家企业生产的134种产品撤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4)。

      附件:2019年第四批通报附件.xls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