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中西示范区 点击次数:248 发布时间:2018-01-2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7年徐圩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报告
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1月25日)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按照“保重点、补短板、降定额、控过剩”的总体思路,以东辛农场为主要载体,加大推广应用新型农机具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机增实力。现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今年,收到中央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1275万元,已兑付补贴资金1180.689万元,实际资金兑付率达100%,补贴各类农机具417台,受益农户187户,其中:水稻插秧机159台,旋耕机131台,拖拉机10台,收割机40台,喷杆喷雾机15台,秸秆还田粉碎机3台,开沟机58台,翻抛机1台。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局专门组织召开了农林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对2017年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分别与徐圩街道、东辛农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责任状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结合双进双促活动,在进村(居)户的同时,宣传解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徐圩街道、东辛农场各村组及分场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电子屏宣传,张贴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材料,2017年已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手册120份、张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及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共25张,开通热线咨询电话并保持时时畅通,便于群众咨询。
(三)制定方案,严格规范操作。制定出台了《2017年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和《2017年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操作,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减,对申请者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凡申请购机补贴者必须由购机者本人办理补贴手续,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其他人不得代办,对已核实的补贴信息进行公示,设立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结束后,要求徐圩街道、东辛农场及时整理上报补贴清册,出具补贴意见书,由我局进行电话回访和实地核查后,向区财政局提交补贴清册并提出拨款申请,区财政局审查无误后予以下拨补贴资金,资金下发后,我局及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的整理、建档工作,分批次装订成册。
(四)开展督查,加强全程监管。复查了2016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购买人和机具真实性、准确性,在2017年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下达后,及时兑付了补贴资金。按照督查要求,对购机数量进行不低于30%的比例电话抽查,不低于10%的比例实地核查,已电话抽查128台,实地核查43台,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电话抽查和实地抽查记录表,对购机者身份、地址、联系电话、机具型号、购机时间、补贴金额、有无违规收费、有无转卖等情况进行核实。
(五)查漏补缺,延伸绩效管理。组织徐圩街道和东辛农场农机部门,认真分析学习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第三方核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要求,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切实解决办法,并及时编制整改报告反馈至省市相关部门,参照2016年绩效考评细则,制定了我区2017年农机绩效考评细则,把徐圩街道和东辛农场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底工作考核,开展监督检查,力求2017年我区农机绩效管理工作不扣分、少扣分。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农机专业人员匮乏。我局从事农机工作人员1名且身兼数职,工作强度大,工作难以细化。二是农机核查监管难度大。在进行实地核查时,经常会遇到农户不在家或者联系不上的情况,影响核查效率和进度,且会有极个别农户有转卖农机具的行为难以发现,监管难度大。三是农机补贴资金指标不足。每年第四季度都会有部分购机补贴没有资金兑付,很多农户是贷款购机,每月要还银行利息,加重了农户负担,也无法满足农户购机需求。